注册公司,公司注册,工商注册,代理代办注册公司,代办公司注册,代办工商注册

工商注册

江门代办电话(免费咨询)电话:

江门注册公司
  • 电话:
  • 微信:
  • QQ:

您所在的位置: 公司注册 > 广东 > 江门 正文

江门注册分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

作者:小工商  来源:小工商网 日期:2021-01-13 点击量:

  注册分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下面就由小编和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知识!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小工商网感谢您浏览到最后,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江门注册公司相关资讯

江门工商注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