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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是是创业的开始,一个公司主要由5大部分组成:公司名称-公司形式-公司行业-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经营范围。一个正常的注册公司流程有4大部分组成:


1、工商流程:公司核名-公司设立材料提交-拿营业执照


2、刻章:带上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到有公安局备案资质的刻章店刻章


3、银行开户: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及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到银行开设基本户 4、税务报到: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发票章、开户许可证到国税局大厅进行税务登记、税种核定、购买税控盘及申领发票。注册公司完成、正常开业!


 


1.公司名称介绍


1.1名称注意事项:

1.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4.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5.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当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6.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7. 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1)国务院批准的;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3)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8.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它含义的除外;


9.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10.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11.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营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12.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与同一登记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13.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14. 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1.2名称结构:


地区+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例:上海中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为地区,“中资”为字号,“控股”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企业字号+“控股”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字号为2个(含)字以上,行业要通俗易懂且与主营范围一致

 


1.3名称核准范围和要求


1.无区域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如:大地广告有限公司。


2.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必须1亿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五大类以上。如:大地有限公司。


3.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如:中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4.国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如:国能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5.国家级企业集团名称核准(包括企业集团)。如:大地集团。


6.含“国际”字样名称核准。如:大地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7.含“(中国)”字样名称核准。如:苹果(中国)服装有限公司[限外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冠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有严格的要求,同时也将受到法律的更好保护。企业冠无行政区划名称就表示在行政范围中该企业名称具有唯一性,在全国内不会重名,对于企业的发展壮大、开拓市场、提升企业知名度和无形资产具有重要的作用。


2.公司类型形式介绍


2.1个人独资公司


个人独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主体特征。在投资人数的要求上,法律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投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等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港、澳、台居民也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另外,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经济组织,如一人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等也存在区别。
 

(2)企业产权归属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即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因此,个人独资企业自身不是一个独立的财产权主体,企业的财产与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是合二为一的,所以,许多国家的法律一般不将个人独资企业作为独立的纳税主体,而规定由业主个人交纳各种税收。这种产权关系是个人独资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形态的重要特点之一。
 

(3)组织管理特征。个人独资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比较简单,经营管理方式比较灵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经营者,因此,法律对其内部机构的设置和经营管理方式不像公司和其他企业那样加以严格规定。在个人独资企业中,投资人对企业事务具有绝对的决策权和控制支配权,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经营所属的企业。
 

(4)责任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个人独资公司自身不是一个独立的财产权主体,不具备法人资格,投资人要对企业存续期间或企业解散后未能清偿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到期债务时,投资人要用他个人的全部财产来清偿债务。



2.2合伙公司

合伙公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公司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公司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公司的特征:

1、全体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是由全体合伙人根据其共同意志而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该组织的设立、活动、变更、解散等一系列行为都必须符合一定的行为规则,而合伙协议就是合伙企业的行为规则。合伙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如果没有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就不能成立,其运作也就无从谈起。

2、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企业的资本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构成。共同出资的特点决定了合伙人原则上均享有平等地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各合伙人互为代理人。共同出资的特点也决定了对于合伙经营的收益和风险,由合伙人共享、共担。合伙企业作为人和企业,它完全建立在合伙人相互信赖的基础上,因此各合伙人彼此间的权力义务并无不同,不存在特殊的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风险相对较小,但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公司中,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清偿责任。即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各合伙人对于不足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样的规定可以使合伙人能够谨慎、勤勉地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使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和实现。这一特征是合伙企业与其他企业最主要的区别。特殊普通合伙公司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公司中,由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3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1、股东责任的有限性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除此之外对公司债权人不负直接责任。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所称之“有限责任”是对公司的股东而言,即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股东也没有以自己出资以外的个人财产为公司清偿债务的义务。但公司对于其债务则不是承担有限责任,而是要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2、股东出资的非股份性这是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之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一般不分为等额的股份,股东出资并不以股份为单位计算,而直接以出资额计算。股东权利义务的范围也不以股份数额来计算,公司章程甚至可以规定一种其他的表决权行使方式。我国《公司法》第43条明确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司资本的封闭性此项特征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之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只能内全体股东认缴,而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公司发给股东的书面出资证明被称为“出资证明书”,亦称股东。

股东只是一种权利证书,人能在证券市场上自由转让。同时,由于有限责任公司不向社会募集股份,其会计账簿亦无须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封闭性特点,还表现为对股东出资转让的限制。依我同《公司法》第72条、第74条规定,除非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

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4、股东人数的限制性我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的目的,一方面是由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决定的,因有限责任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人合的特点,股东相互间需有信任关系,这就决定了股东人数不可能太多;另一方面是为了区别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突破上限,理应考虑公司形态的变更。不过,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超过最高限额时是否变更公司形式,我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

5、公司组织的简便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简便,只有发起设立,而无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也比较简单、灵活,可设董事会、监事会,也可以只设1名执行董事以及1至2名执行监事行使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其中设立股东会的,股东会的召集方法及决议的形成也比较简便。

6、资合与人合的统一性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本的联合,具有资合公司的特点,同时,它又是一种人的集合,具有人合公司的特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主要表现为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资本的总和;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作价出资:股东仅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主要表现在各股东之间的相互关系具有人身因素,股东人数不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额,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4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征:

自愿、自治和民治管理是合作社制度最基本的特征。合作社作为一种独特的经济组织形式,其内部制度与公司型企业相比有着本质区别。股份公司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建立在企业利润基础上的资本联合,目的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资本量”的多寡直接决定盈余分配情况。在合作社内部,起决定作用的不是成员在合作社中“股金”,而是“交易”。合作社的主要功能是为社员提供交易上所需的服务。

合作社与社员的交易不以盈利为目的。合作社的盈余,除了一小部分留作公共积累外,大部分要根据社员与合作社发生的交易额的多少进行分配。实行按股分红与按交易额分红相结合,以按交易额分红为主,是合作社分配制度的基本特征。当然,合作社与其他经济主体的交易也会也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1、在组织构成上,合作社以农民作为经济主体,主要由进行同类农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联合而成,农民至少占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从而构建了新的组织形式;

2、在所有制结构上,合作社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了劳动和资本的联合,从而形成了新的所有制结构;

3、在收益分配上,合作社对内部成员不以盈利为目的,将利润返还给成员,从而形成了新的收益分配制度;

4、在管理机制上,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等原则,建构了新的经营管理体制。

 

2.5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定义: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的特征

1、个体工商户的主体是个体劳动者,是个体经济的一种法律形式。“户”既包括个体劳动者,也包括从事工商劳动经营的家庭。

2、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资格并不通过经营而当然取得,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并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才能取得。这是因为个体工商户并不是公民个人或家庭的简单重复,而是一种具有一定资金、人力因素的存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方能对外从事工商经营活动。严格禁止无照经营以及转让经营执照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

3、个体工商户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形式,享有人身权和与人身权有关的财产权。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对外以其字号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个体工商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应诉而成为诉讼当事人。个体工商户可以在银行或信用社开立账户而成为立户人。个体工商户可以签订各种合同而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3.公司行业类别:


1.农、林、牧、渔业

2.采矿业

3. 制造业

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建筑业

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8.批发和零售业

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

11.房地产业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6.教育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每个行业都有大类,大类里又细分小类别,以上是每个行业的大类别!


4.公司注册资本介绍:

公司注册资本是指由股东、法人对公司出资金额,公司注册资本也就是公司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现在注册资本不用实缴,改成认缴制,现在注册资本认缴制确实在很多方面大大降低了创业者注册公司的门槛!

注册资本基础知识:

1、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制度是:认缴登记制;

2、注册资本的认缴承诺期限是:不超过企业的经营期限;

3、注册资本的限额:理论上是最低限额和最高限额都没有限制;责任:虽然认缴制下没有要求注册资本实际到位的验资环节,但注册资本在法律上代表了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承诺,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股东有义务按照承诺的注册资本清偿剩余债务。如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到时候发现主责资本无法达成实际到位,可以采用减资的方法降低注册资本,但是这个过程费时费力,会严重影响融资及走入资本市场进程

所以注册资本还是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来填写!


5.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指公司营业活动的具体领域。公司行为不能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确定了公司营业活动的范围,明确了公司行为的有效性。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在公司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具有选举权和决策权,在公司的章程中对经营范围作出明确决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登记的目的在于审查监督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范围之内,对其合法性进行监督。
 


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

准确来说,公司的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两类: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需要凭批准文件、证件方可经营。比如你要开一家网店,经营范围就可以写“经营电子商务”,买个服装、鞋包都不需要再审批,属于一般经营项目,办完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始营业


前置审批、后置审批

许可经营项目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两种,这几年的商事改革,大量的前置审批都改为了后置,因此,注册公司往往都需要先办理商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再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然后才能营业。比如你要开一家小吃店,经营范围填“餐饮服务”,在取得了营业执照之后,还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正式开张,这就是许可经营项目,而且小吃店属于后置审批。许可经营项目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两种,通过这几年的商事改革,大量的前置审批都改为了后置,因此,创业者往往都需要先办理商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再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然后才能营业,就如上面开小吃店一样。


6.注册公司流程:


6.1准备相关资料

①办公注册地址证明(租赁合同、房产证、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②股东、法人、监事、财务负责人身份证

③多想几个公司的名称

在打算注册公司之前,你可以去相关工商部门咨询一下,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提前把相关资料准备好,需要提供复印件的提前复印好,省得在办理过程中因为缺少资料耽误注册时间.


6.2企业名称核查

注册一家新的公司首先得有公司名称,但是并不是你所想要的公司名称就一定可以审核通过,所以一般申请人需要提供五个以上的公司名称给工商部门进行核查,核查通过了才可以用。建议公司核名时多提交几个备选字号(一般为8-15个,多多益善),提高通过率。


6.3提供相关资料

企业名称核查通过后,你就可以把事先已经准备好的,工商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都打包好交给工商部门,主要有公司章程、法人及股东身份证等等,这些资料提交后工商部门还需要审核。也可以选择网上提交材料


6.4申请营业执照

公司名称核查通过,提供的资料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开始办申请营业执照的流程了,申请营业执照是要填相关表格的,并同时还要提供核查通过的通知书,公司章程、相关合同等,待工商部门再次进行审核。


6.5营业执照的领取

如果申请营业执照审核通过,我们就可以去工商部门领取新版的营业执照的正副本了,现在的营业执照都是五证(工商营业执照、国税证、地税证、企业机构代码证、社会统一代码证)合一的。


6.6刻章、开基本帐户

领取营业执照后,公司就可以带上以上全部相关证件和资料,去公安备案刻章,把公章和银行印签章都刻好备案后,就可以去银行开立公司的基本银行帐户了,到此注册一家公司的程序基本完成。

注册公司企业名称、相关信息、网上登记查询请前往各地区工商局网站


7.注册公司条件、材料

申请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7.1申请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房租合同)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1. 《承诺书》。


8.注册公司费用:


核名:免费

工商执照:注册办理完成,工商局发放营业执照,不需要缴纳工本费;

刻章:包括公章、财务章等,费用由刻章单位收取,一般费用为380-900元;

税务报到:办理完后,不需要缴纳工本费;

开设基本户:费用由办理的银行收取,一般费用为,0-1000元,具体根据当地银行的标准缴纳;

注册地址(商务挂靠地址):费用由地址的挂扣公司收取,一般为1000-1500元/年,具体根据地理位置等原因而不同;